宾市第四实验幼儿园2026年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来宾2026年04月16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集团下属市第四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选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点:广西来宾市****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五)配送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生鲜类:蔬菜、水果、鲜肉(猪、牛、禽等)、水产、禽蛋等;
2.粮油副食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干货、豆制品等;
3.其他:乳制品、半成品等(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二、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肉类、禽类需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水果需保证新鲜、无农残超标;粮油等需为知名品牌或中标人承诺的优质品牌,杜绝“三无”产品。
(二)价格要求:0%<报价下浮系数≤100%,最终招标人支付费用=市场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其中市场基准价每月变动2-3次(每月10日、20日、每月最后一天由招标人和中标方一起派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浮动调整,调价前需双方确认。若遇其他特殊情形的,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基准价核定方式为:
统一以大洋购物中心(裕达店)、来宾购物中心(金湖店)、全士客生鲜超市(大地景苑店) 三家商超为数据来源,官方标价(线下价签或官方 APP 价,二者不一致时取线下价签标价)取平均值作为单品类市场基准价:单品类市场基准价 =【大洋裕达店 + 来宾购物中心金湖店 + 全士客生鲜超市大地景苑店】÷3。
(三)配送要求
1.每日定时配送,保证食堂用餐需求;
2.配备专业车辆,确保生鲜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鲜与安全;
3.配送人员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
4.售后服务设立专人对接,及时处理食材质量、数量异议等问题,保证在约定时间内退换货。
(四)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要求
中标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4.5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形式,逾期未支付的视为放弃中选。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具有食材相关配送服务业绩,有能力完成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
3.核查提交的报名材料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真实入账。
4.还需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存在向公职人员行贿等行为的承诺,若存在与招标人在纪检监察机关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宣布取消中选资格。
报名者需同时满足上述全部审核标准,任一条件未满足的,均判定为报名审核不通过。
(二)凡参与报名的投标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6**** 8000 15
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汇款人信息必须与报名人信息一致。一经报名,即知晓和同意招标人招标公告中所有内容。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统一无息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公告发布期满后10天内中标单位拒不签订合同,非因发布竞价信息时遗漏项目存在的特殊情况或需要特定资质(资质原因包含特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特定地点的分支机构、类似项目业绩、特定人员配备等)等原因,视为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
(二)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委托授权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时不需要提供,否则必须提供);
(六)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复印件;
(七)自****起至今承接过食材相关配送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合同内无法体现具体履约或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
(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注意,以上为提供2个系统的信用信息材料,请勿缺、漏)。
报名文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所有文件均要求加盖公章,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导致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封装、盖章等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提供的报名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系数,0%<报价下浮系数≤100%,报价含税票、配送、售后等所有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再支付中标人任何费用。
六、服务单位选取方式
从成功报名的服务单位中选取符合要求且报价下浮系数最高的服务单位作为本次项目的服务单位。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下浮系数最高且一致,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报价下浮系数最高的服务单位进行排序,原则上确定排序第一的服务单位作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发布采购公告,也可以选择其他采购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三)纪检监督:来宾产投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八、报名提交方式、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的材料,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材料时需提供报价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自****18:00起至****18:00止(资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超过此时间报名为无效(评定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安排,服务单位无须参加)。报名地点:来宾市翠屏路399号金创中心14楼141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黄经理,联系电话:****,****。
附件:1.报价函
2.食材采购及配送清单(仅供参考)
3.承诺函
4.食堂食材采购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