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2026年应急广播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FWBBZC2026CGC1111
全部类型安徽蚌埠2026年04月17日
信息时间:**** 08:12
各潜在供应商:
现我单位发布“蚌埠市龙子湖区2026年应急广播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的疑问回复,具体如下:
一、疑问答复
疑问1:“供应商需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要求,认为与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构成不合理限制与歧视待遇,请求删除该资质条款。
回复:(一)资质要求与项目实际需求高度匹配,不存在不合理限制1.应急广播传输核心依赖广电 / 电信专属网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9〕26 号、安徽省文旅厅皖文旅秘〔2025〕99 号文件,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以广电网络专网(文化专网)为主要通道、政务外网为备用通道、基础电信网络为补充,系统运行、信号传输、终端唤醒均依托广播电视传送网络与基础电信网络实现,运维服务必须具备对应网络接入、调度、保障能力。2.运维服务包含传输链路保障核心内容。本项目运维不仅含设备巡检、故障维修,还涵盖信号传输保障、网络链路维护、安全播出值守,与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基础电信业务的网络运维、信号调度核心能力直接相关,资质要求为履行合同必需。3.安全播出与意识形态管理法定要求。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广电办发〔2024〕248 号、安徽省文旅厅皖文旅秘〔2025〕124 号文件,应急广播为意识形态阵地与保密专网范畴,必须由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承担运维,确保信号可管可控、安全可靠。(二)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不构成歧视待遇,1. 资质设定基于项目特点与法定要求。本项目资质严格按照国家、省应急广播运维管理规范设置,未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2.资质为行业通用准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应急广播传输、运维领域法定准入资质,省内多地应急广播运维项目均采用同等资质要求,具备普遍性与合规性。3.符合安全播出责任主体要求。安徽省文旅厅皖文旅秘〔2025〕99 号明确,运维单位需承担应急广播安全播出直接责任,具备对应资质是履行安全责任的法定前提。经核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要求合法合规、贴合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排他性、倾向性及不合理性,维持原磋商文件条款。
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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