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6年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三明2026年04月17日
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根据《永安市****点击登录查看准备采购对286间教室进行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建设方案。本次应征的方案必须按照要求,同时还需满足安全、环保、节能及国家的有关规定。欢迎合格的应征单位报送项目设计方案等,征集人择优选取最佳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建设地点:永安市部分中小学(详见附件)
3.永安市部分中小学教室装备间数及需求(详见附件)、具体设备按《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内容要求配备。
4.最高限价97.24万元(征集方提供的配置清单仅供参考)。
二、应征单位应符合的主要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应征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应征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信誉良好,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征集方案成果要求
1.方案等成果要求及内容。所有方案文件等资料均应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中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涵盖设计图纸、设计方案、规格技术参数及对应型号、关键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截图、质保及售后服务、同类业绩、分项详细报价、工程进度安排等,其中质保及售后服务须严格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第十条响应。
2.以《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 36876)和《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等为基本依据,同时遵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闽教体〔2023〕10号文件附件1)执行。
3.提供方案格式要求:
①.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
②.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外包封装处需盖单位公章);
③.正本封面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盖章),副本全本不得出现应征单位名称及任何应征单位相关信息;
④.电子文档一份(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电子文档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以作备份,文本为DOC格式,与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经递交,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递交的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权无偿对方案等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应征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项目设计,并承担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4.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等为自行设计的成果,如有侵犯知识产权,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征集人造成损失,应征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参与本项目征集的应征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投标活动。
6.所有应征单位自设计方案等提交之日起,即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7.征集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征集人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8.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雷同,均按无效方案处理,且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后续投标活动。
五、征集项目方案递交
1.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由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征集期间到教育局装备科与科室工作人员联系并对接学校。联系人:何先生 郑女士 联系电话:****。未勘查现场的应征人视同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自愿承担未踏勘现场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并对所编制的应征文件负责。
2.方案递交时间:应征单位于 ****17:30分前,将物品采购项目方案派报名人送达到点击登录查看装备服务科或邮寄至永安市****点击登录查看,**** ****。
3.本次方案征集如遇应征单位不足两家,则在该应征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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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术指引
2.2026年永安市中小学校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