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评审服务(二)】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江门2026年04月17日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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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评审服务(二)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1.节能评审。须对项目基本情况核实,对节能报告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等进行核实,对节能报告用能分析、主要耗能工艺、节能技术方案、主要耗能设备、用能规模和主要能效指标作出评价,分析论证对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煤炭减量替代目标等方面的影响,提出合理可行的节能改进措施和建议,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要求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 2.“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根据《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拟建“两高”项目开展联合评估论证,论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建“两高”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产业政策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节能降碳、生态环保、资源利用等要求,并形成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报告。 3.协助开展“两高”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对已纳入目录且已完成工程建设、拟投入生产的“两高”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评估项目手续合规性、政策符合性、批建一致性、节能环保指标等内容,并形成项目投产前联合评估验收报告。(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其他 |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节能评审单位不能承担节能报告编制。 | ||
| 服务时限说明 | 获聘单位在采购单位发出业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领取项目的节能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评审报告。获聘单位在接受到“两高”项目节能验收委托后,应组织节能验收审查工作,并在30个工作日内形成验收意见。 | ||
| 服务金额 | ¥62,000元 至 ¥56,000元 | ||
| 金额说明 | 控制在6.2万元以内,费用为全部费用,不再调整。 |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7: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