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旧司镇种养循环基地建设项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ESLF-202604FJ-001001001)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4月17日
| 【来凤县**** |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于****发布的《旧司镇种养循环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评分基准价:有效投标人为6家(含6家)以下的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下浮率的平均值为评分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超过6家的,则去掉六分之-(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的最低投鲜术平均值作为理标是准价(计算出的评标基准价多余小数按照四舍五入计算)。(2)报价得分:1、下浮率高于或等于基准价:30-(投标人报价一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x4.5;2、下浮率低于基准价:30-(评分基准价一投标人报价)/评分基准价x3;注:如得分为负数,则按0分计算; 现澄清更正为:2.2.2 (1)评分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评标基 准价。 E: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E 值为 1。(2)报价得分:①投标人报价大于评分基准价得分:3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45(评标价>基准价时)②投标人报价小于评分基准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3 (评标价≤基准价时);注:(1)如得分为负数,则以 0 分计算。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不做延期调整。 特此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