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松林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土地(位于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东荆大道1号)招标公告(原标题:潜江市松林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土地(位于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东荆大道1号))
全部类型湖北潜江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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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厂房、土地(位于潜江市**** |
| 标的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所持有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范围为潜江市**** 具体详见“公示附件--《评估明细表》”。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项目信息 | 该标地位于潜江市****,为点击登录查看的厂房及土地资产。(详见评估报告) |
| 委托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潜江市 |
| 注册地 | 潜江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F5CEG87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杨世军 |
| 成立日期 |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湖北信达房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达(预)评字【2026】第6001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本报告为预评估报告,后续正式报告文号将相应变更,但评估内容、资产价值及核心结论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潜江公司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转让方提出:①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涉及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全额承担;②本次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发生水、电、燃气及其他费用或产生的争议,均由受让方承担及自行负责处理。水、电、燃气等开户(或过户)手续及费用全部由转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将燃气账户过户前的余额退还转让方;③本次转让标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产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交易双方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潜江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