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朔州市朔城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招标公告(原标题: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朔州市朔城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通知)
全部类型山西朔州2026年04月17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我区****
一、榜单内容
(一)榜单名称:高粱田间恶性杂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
(二)实施内容:重点针对高粱田间野黍子、芦苇草等田间恶性杂草和蚜虫等病虫草害难度问题开展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通过农药的绿色、科学、减量化和精准化施用,建设高粱田间恶性杂草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并在全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三)考核指标:
1.引进高粱田恶性杂草防治效果好的农药新技术、新产品1个;
2.建立核心示范区500亩,实收亩产超过当地平均产量5%以上;
3.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会1次及以上,累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及农技人员等不少于50人次。
(四)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揭榜方共同所有。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优先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能够为项目提供科研创新、试验示范、转化推广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
3.揭榜方及相关团队技术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揭榜流程
揭榜工作具体通过自愿申报、组织评审和结果公示等工作流程推进实施。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需填报《“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报送朔城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工作场所、试验田图片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揭榜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身份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或相关技术服务协议、资质聘用证书等)、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成果开发、 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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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附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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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