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胜利街道12座桥梁相关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康平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
(1)常规检测桥梁2座(根据招标人要求,常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等),结构检测10座(根据招标人要求,结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状况评定、荷载试验等),共计12座。
(2)检测单位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书面材料的准确性负责。技术规格标准:满足《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233-20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关于桥梁检测的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康平县2026年桥梁检测计划细表及合同工期求完成外观检测、无损检测、动静戴试验和技术状况评定。
安全标准:加载试验要制定方案,经过计算确保桥梁安全。检测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和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其他要求:检测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测内容,并形成检测日志;采购单位需办理检测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检测过程中占道、交通封闭占用绿地、脚手架搭设、占用铁路等;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检测活动。
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桥梁与地下工程);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8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康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丹东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