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乌拉嘎镇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镇金水村晾晒场第二期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黑龙江伊春2026年04月17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163.com,更正为:线上获取。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磋商文件各处均以本次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嘉荫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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