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自然局关于魏城镇、新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招商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绵阳2026年04月1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绵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绵阳市****
2、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包1:魏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包2:新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3、招商内容:
3.1、项目投资:包1魏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壹拾亿元,包2新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捌亿元。(具体投资额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3.2、项目区规模:
包1:魏城镇
实施农用地整治1498.771公顷(22481.56亩),建设用地整治103.0949公顷(1546.42亩);生态保护修复77.0814公顷(1156.221亩)。
包2:新桥镇
实施农用地整治1670.2863公顷(25054.30亩),建设用地整治25.8168公顷(387.25亩);生态保护修复62.8公顷(942亩)。
注:每个项目区****
3.3、项目工作内容:投资人依据片区乡镇资源禀赋情况,自主开展片区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产业规划编制、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市****
4、项目合作期:建设期3年(取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批复开始),运营期不低于20年(含3年管护期)。
5、运营模式:投资人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或在游仙区成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自主开展融资工作及进行融资款偿还,负责实施项目内容,通过产业项目运营收益收回投资,自负盈亏。
6、资金来源:社会资金,投资人100%出资。
二、投资申请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招商活动的投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实施主体应未被纳入地方融资平台化债清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三、招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获取招商文件方式:招商文件自2026年04月20至****每日9:00-17:00在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绵阳市****
投资申请人购买招商文件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资料均需验原件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递交的投资申请文件。
五、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四川省绵阳市****
六、公告发布载体
本公告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商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