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征求意见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6年04月17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 |
|---|---|---|---|
| 采购品目 | 所属地区 | 321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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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联系电话 | **** |
沭阳县公安局就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
(二)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总价 (万元) |
| 1 | 沭阳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感知前端) | 为进一步提升本局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处突等能力,构建全域覆盖、精准感知、智能联动、安全可靠的前端感知体系,实现对人、车、物、事件的全天候、全要素实时监测与数据采集,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感知前端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含深化设计),所有设备需无缝对接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平台、大数据研判平台,满足公安实战化应用需求。 | 5236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时间
2026年4月20 日 09:00至2026年 4月 22 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 序号 | 标的 | 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 (万元) |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至****@qq.com。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4月22日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以示提醒,逾期未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沭阳县公安局
地址:沭阳县****
联系人:王学昌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