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及周边已垦林地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招聘第三方开展核查的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伦贝尔2026年04月17日
为进一步巩固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及周边已垦林地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成果,圆满完成退耕试点收官工作,点击登录查看拟聘用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大兴安岭及周边已垦林地退耕还林还草试点项目开展现地核查,现就相关事宜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要
呼伦贝尔市****
二、核查服务内容
(一)核查面积
对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牙克石市****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三)核查要求
本次核查工作需针对上述范围内的退耕成果进行全流程跟踪,首轮检查须在7月30日前完成。针对核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地块,服务提供单位需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在项目单位完成整改后,核查单位需在项目单位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5日内开展复查工作。核查工作将循环开展,直至9月1日或全部抽检地块达到设计标准。
三、完成时限
服务提供单位可于签订合同后根据现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外业核查时间,需在核查工作中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至呼伦贝尔市林草局,并在结束服务后10个工作日内最终复核的现地核查报告(验收单、验收报告、影像资料)等相关资料反馈呼伦贝尔市林草局。
四、其他要求
(一)最高限价与报价
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240,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完成本公告第二条“核查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食宿、设备、管理、税金、利润及复查等所有费用)的固定包干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名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林业或草原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3.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组建稳定的专职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林业或草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响应文件中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所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名单,并附相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4.人员履约保障:中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提供不低于原人员资质和经验的替代者,并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擅自更换人员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服务费或单方解除合同。
5.投标单位如在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6.付款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支付
(三)报名材料
1.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3.近三年(2023-2025)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近三年(2023-2025)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5.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并附相关佐证;
6.报价函;
7.项目编制工作服务方案,其中包括项目服务承诺;
8.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9.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承诺书》: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内容不实的,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本次响应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文件、人员证明、业绩合同、财务状况等)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料,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贵局任何采购项目的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评审方式
由评审组根据报名要求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并根据综合评分标准,由评审组统一评定,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中标采用顺延机制,如方案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因故无法签订合同,则中标单位自动顺延至下一名。
六、评审程序
(一)所有报名材料由评审组全体专家于评审会议上统一开封。
(二)每位专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不予公开。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4月24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00。
2.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4月20-4月24日,快递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00。因遴选评审会议时间拟定在5月上旬,若在会议召开时没有收到邮寄的材料而不能参评的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没有在指定时间递交材料或快递材料的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3.接收报名材料地点:请有意向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纸质版7份密封于文件袋内并加盖骑缝章,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904室,地址:呼伦贝尔市****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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