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6年04月17日
鄂财采发〔2022〕9号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是确定政府采购项目属性的基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统计政府采购数据等业务均需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范管理。
二、对《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对照调整,具体见《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品目对照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