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平潮镇纬十四路两侧绿化工程草皮采购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6年04月17日
| 【询价公告】平潮镇纬十四路两侧绿化工程草皮采购 **** 一、询价项目 平潮镇纬十四路两侧绿化工程草皮采购 二、主要采购内容 1、矮生百慕大/黑麦草混播草皮:采购及运输、装卸至询价人指定地点,数量暂定12000㎡(实方满铺),按实结算。草坪底草(百慕大)及根系密实,平整度好,颜色碧绿,无杂草,无病虫害,草坪为沙坪繁殖;任意角度用手撕拉,难以撕拉开、不出现散碎等问题。 2、中标人在中标以后,需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草皮样品供询价人确认,最终提供的草皮应根据采购清单规格和样品规格进行供货。 3、中标人负责将草皮运输装卸至询价人指定地点,到场卸货、运输费用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人提供的草皮需确保成活,规格符合询价人要求,经由询价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代表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供货流程方可结束,否则不予结算,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关于草皮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长势良好,根系完整,无质量缺陷。供货前由中标人提供样品苗,待询价人现场代表确认以后作为样品标准,同时接到询价人代表指令后方可起苗发货。后续到场草皮不符合询价人要求的,询价人有权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5、中标人供货至询价人指定地点以后,中标人必须派相关负责人与询价人确认到场草皮种植范围,配合询价人和询价人确定的劳务单位共同清单现场栽种的草皮,作为后续结算依据,如因中标人未到场确认导致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同时,要求中标人明确现场负责人与询价人指定的劳务队伍共同协商现场种植相关要求,确保草皮的种植效果和成活率,如因中标人未做好现场对接工作导致的草皮种植效果未达到要求和草皮死亡问题,以及后续重新换苗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交货期及地点:草皮交货时间为2026年4月-5月,具体根据询价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询价人通知起3日内,根据询价人要求供货到位。若存在分批供货,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费用不予增加。交货地点为南通平潮镇(具体地点以询价人现场指定为准)。 四、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询价人要求。 五、投标单位资格及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本项目限价为10万元,固定单价。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货款、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两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采购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八、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16时前将询价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报名,邮件名称:“平潮镇纬十四路两侧绿化工程草皮采购+公司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询价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报名费必须从报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如从个人账户转账报名等不合格的缴费形式),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询价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必须从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含税价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询价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询价。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询价的代理费用1000元。 十、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供货完毕且经询价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并验收合格,凭合同、验收单、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30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80%,剩余部分待询价人现场测量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 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询价公告、中标公示等询价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询价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十二、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