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6年04月17日
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制作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就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制作安装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资质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制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3、招标范围: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基础施工,围挡钢架及饰面制作、安装及维护,以及场地平整,围挡高度6m,长度约150m。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方式。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元,经发包人通知后进行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9-****051
税号:****40810F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法。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围挡安装完成支付至已完产值80%的进度款,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
2)围挡制作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结算价款的5%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保修期满后7日内,扣除维修等费用后,其余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9、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7天内,须提交施工合同暂定总价5%(不超过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支票或汇票方式支付)作为履约担保。
10、工程规模:
1)业态:零星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基础施工,围挡钢架及饰面制作、安装及维护,以及场地平整,围挡高度 6m,长度约 150m。
11、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3、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3 年内做过 5 个类似围挡项目;
2)围挡项目年产值 300 万及以上;
3)做过 6 米或者异形围挡
4)有与绿城重资产项目围挡工程合作经验;
以上符合其中一项者。
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与较大金额罚款,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约违规导致诉讼和判决对投标人不利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网页打印)。备注:所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需填写资料:表 1 供方基本信息表、表 2 合作业绩清单(自行提供,需体现合作内容及合同金额)、表 3 年财务审计报表;
(2)本次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后扫描以 PDF 格式打包在系统中的报名界面上传;
(3)本次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内”资料指 2024、2023 和 2022 三年;
(4)投标单位须签署保密协议。
4、其它:无。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1、在线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止。
2、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3、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联系人:许圻波(成本)/许泽宁(工程)
5、联系电话:****(成本)/****(工程)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广场丽锦售楼处(温州鹿城广场项目公司)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绿城中国监察举报方式为电话****(工作日9时-18时),邮箱****@163.com。
|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 1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第1次违规:在投标区域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在投标区域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格。 【4】如为集团采购供方,出现1次违规降级为C3级供方,出现2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合格供方资格。 【5】如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备注:违规次数4年内合并计算,处罚范围为供方对应区域对应投标品类。集采区采为战略开始起算,单项目为首次投标。 |
| 2 | 判定串标、围标(未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决标后不签合同 | 【1】第1次违规: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6个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第2次违规: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1年,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第3次违规:降级为“D级供方”,在集团内涉事品类禁止投标2年,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备注:违规次数4年内合并计算。 |
| 3 | 判定串标、围标(造成公司不良后果或影响,情节严重的) | 列入黑名单 |
| 说明: | (1)供方过往如有违规处罚,按原有制度执行完毕。
(2)阳光招采平台帐号禁用即不能参与绿城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
(3)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评判标准见《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 |
| 注: | 以上规定以绿城中国最新发布为准。 | |
| 七、相关附件: | | |
| 附件 1 | 供方基本信息表 | |
| 附件 2 | 保密协议 | |
| 附件 3 | 围标、串标复核表 | |
| 附件 4 |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 |
|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 | |
| 2025 年 04 月 17 日 | | |
| 供方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
| 考察类型 | □经销商 □工厂 □服务商 | |||
| 供方法人代表 | 供方来源 | □上门推销 □外网注册 □推介会 □搜集 | ||
| 注册资本 | 员工数量 | |||
| 授权联系人及职位 | 联系人手机 | |||
| 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 成立时间 | 经营资质 | |||
| 主要产品及品牌(可另附图说明) | 产品 | 近三年销售收入(三年分列) | 2024年度 万元 | |
| 2023年度 万元 | ||||
| 品牌 | 2022年度 万元 | |||
| 其他基本信息 | 品牌知名度: | □较强 □一般 □较弱 | ||
| 市场地位: | □较强 □一般 □较弱 | |||
| 销售体系: | □绿城项目全覆盖 □绿城项目大面积覆盖 □绿城项目部分覆盖 | |||
| 典型工程: | □多(5个以上) □一般(3 - 5个) □较少(2个及以下) | |||
| 战略合作业绩/典型工程 | ||||
| 所获奖项 | ||||
| 所受处罚(★否决项) | ||||
| 竞争优势分析 | ||||
| 供方基本情况综述 |
投标保密承诺书
致: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
为参与贵司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广告围挡制作安装工程(下称“本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贵司向我公司提供了关于本招投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我司清楚地认识到,贵司向我司提供的任何信息都处于贵司严格的保密状态之下,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泄露都可能对贵司造成严重的不利后果,故我司特在此作出如下保密承诺:
意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司其能够注意到的任何对贵司和贵司代表的保密信息的不当使用或滥用。
我司同意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我司或我司代表在贵司或贵司代表披露之前已拥有的信息,且在披露前经我司或我司代表的文件或记录表明我司和我司代表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
非因我司或我司代表之作为或不作为,贵司或贵司代表提供的保密信息在贵司或贵司代表将其交予我司或我司代表之时或之后已在公众领域;
我司或我司代表书面证明未使用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贵司书面同意对外发布的信息;
我司或我司代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须披露或使用的信息,但我司应把要求披露的情况和所需披露的保密信息事先通知贵司,且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和我司代表只能在被要求披露的范围内披露保密信息。
在收到贵司提出的书面要求的三十(30)日内,我司应(并应确保我司代表)按照贵司的要求向贵司返还或销毁其持有的保密信息以及载有保密信息的各种媒体。除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的备份以外,我司和我司代表不得保留任何复件。我司在本承诺书下的保密义务在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以后,在本承诺书期限内仍然有效。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应由贵司保有。除本承诺书中明确约定的外,本承诺书中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给予我司或我司代表与任何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许可或权利。
我司确认贵司及其代表的客户、合作方或承包商是贵司有价值的业务资产,我司并同意不得(为其自身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通过招揽等方式移转或试图移转贵司或贵司代表的客户、合作方或承包商。
第2页 共3页
我司知晓,贵司按照本承诺书对保密信息的提供和获得不构成贵我双方(或其任何代理)之间对本招投标项目或任何商业或者投资关系的邀请或承诺。如果我方希望推进本招投标项目或者进行任何商业或者投资机会,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8. 违约
我司确认并同意,如果我司或任何我司代表未经贵司同意擅自使用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应构成我司在本承诺书下的违约行为:我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不足弥补贵司或贵司代表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赔偿。
9. 有效期
9.1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以下较早者发生:(i)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5】年;或(ii)双方签署有关本招投标项目的最终文件,但前提是本承诺书的规定被该等最终文件中的保密条款所取代。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承诺书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承诺书而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除外)法律的管辖及解释。
10.2 由本承诺书引起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有关其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应由贵我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11. 其他
11.1 未经贵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了在需要知晓的范围内向该方的代理披露外)(i)本承诺书的存在和目的;(ii)本承诺书的条款和条件;(iii)贵我双方对本招投标项目和保密信息进行商讨的事实,或(iv)贵我双方对保密信息进行分享的事实,除贵我双方另外书面同意外,或者除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须进行的披露外,但条件是我司应把要求披露的情况事先通知贵司且仅在被要求披露的范围内进行披露。
11.2 本承诺书的任何修订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贵我双方签署方为有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3页 共3页
| 国标、串标复核表 | |||
|---|---|---|---|
| 合同名称: | |||
| 1 | 是否存在投标供应商IP地址相同(包括日常登陆、报名阶段,文件下载,回标阶段等在阳光招采系统风险预警) | 直接认定 | 复核结果 |
| 2 | 是否存在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报名或投标的。 | 直接认定 | 复核结果 |
| 3 | 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复核查询过程截图,附于本复核表后) | 直接认定 | 复核结果 |
| 4 | 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委托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 直接认定 | 复核结果 |
| 5 | 报名单位关联性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6 | 标书下载时间合理性,截标后下载、截标前很短时间内下载、不同投标单位下载或上传标书时间较一致等特殊情况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7 | 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或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投标文件错、漏之处出现一致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8 | 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情况。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9 | 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出现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10 | 是否存在投标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11 | 投标人投诉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12 | 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而采取联合行为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13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14 | 其他情况 | 复核认定 | 复核结果 |
| 结论 | 以上情况属复核认定情景的,需要进行客观的核实后进行认定。 以上情况经过客观的核实后进行认定,(是或否)具有围标串标嫌疑的情况 |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在参加本次贵司招标中,自觉遵守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无围标、串标行为。
如有发现我司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司将接受如下绿城中国供方管理标准规定的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 没收投标保证金。
2、 废标并暂停或取消其他工程投标的资格。
3、 列入“黑名单”,全集团全品类不录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