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4月17日
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4.0712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雍阳集团静湖项目经理部房屋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或 2025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 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C.承诺书;注:A、B、C 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B.承诺书;注:A、B 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
5.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
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其他组织经信用
中国"查询无数据的则需要提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的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截图并
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其他组织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以承诺书为准);
8. 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提供其为本单位员工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按照公告其他事项要求发送资料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
(****@126.com),并发送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信息复核后发放磋商文件。文件
售价 3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中涛创业中心 3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中涛创业中心 302 室
七、其他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请将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26.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包号)或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现场,查收后发放磋商文件。
文件费电汇或现金交纳,电汇文件费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如项目名称较长,可简略标明项目名称关键字)、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汇款户名:点击登录查看:汇款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账号:********。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
联系人:樊克美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