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定安县2026年04月17日
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实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项目实施质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承担我县****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内容:围绕粮油产能提升开展3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培训150人,预算经费45万元。
二、资质要求
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包括配备跟踪服务专门师资;
(五)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且社会信用好,没有不良记录;
(七)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育机构,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申报材料或培育过程弄虚作假;
2.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
3.无正当理由严重超期未完成培育任务;
4.资金使用严重违规、违反合同约定,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资金行为;
5.培育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须提交以下密封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函(参考附件1模板)
(二)申请报告(含机构简介、师资力量、培训场所及设施、合作实践基地、保障措施、资金管理方案等,附佐证材料及实景图片);
(三)资质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资格证书、过往业绩证明等);
(四)社保缴费凭证(法定代表人近一年社保缴费凭证,如委托则提供代理人近一年社保缴费凭证);
(五)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含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践环节、项目预算表等);
(六)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过往培训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
(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四、遴选办法
由县****
五、费用承担
(一)第三方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机构全额承担;
(二)项目后期验收审计费用由中标机构全额承担;
(三)上述费用不纳入财政项目预算,由中标机构自行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于****——4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
(三)报名地点:定安县****点击登录查看407室。
联系人:倪工,联系电话:****,邮箱:****@qq.com。
附件:1.报价函(模板)
2.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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