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企业破产案件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招标公告(原标题:双峰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企业破产案件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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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2026)湘1321破申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拟定于****上午9:30随机选择关于申请人双峰县国藩医院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的临时管理人。有意申请报名的管理人机构,请于 ****17:00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双峰县国藩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注册资本530.2万元。截至****,资产总额为7,039,304.39元,负债总额为48,521,105.47元,所有者权益为-41,481,801.08元。双峰县国藩医院有限公司书面申请破产预重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编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一、二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止。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报名截止日前将《选任管理人申请书》提交或邮寄至本院420办公室,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其他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环节,通过摇号确定一名中选破产临时管理人与一名备选破产临时管理人(“中签1”为中选破产临时管理人,“中签2”为备选破产临时管理人)。
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两家,从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担任临时管理人,另一家为备选临时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的,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担任临时管理人;没有申报机构报名的,从娄底市****
联系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可到本院民二庭(联系方式:****)了解本案的基本情况。
递交申报材料联系人:司法技术室 ****
纪检监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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