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公有云迁移服务询比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6年04月17日
点击登录查看公有云迁移服务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公有云迁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信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现针对公有云迁移服务进行采购,通过服务采购实现针对企业上云及混合云架构搭建的核心服务能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公有云迁移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公有云迁移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供应商在与点击登录查看或其他采购人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应对自己的信誉作出承诺,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对供应商信誉进行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供应商实际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或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本询比项目为 点击登录查看公有云迁移服务,询比编号: ****,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对公有云迁移服务进行采购,通过服务采购实现针对企业上云及混合云架构搭建的核心服务能力。
1.2 询比内容
1.2.1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为 300 万元(含税),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1.2.2 本项目选取 3 名成交人,份额分配如下表:
|项目名称|预估含税金额(元)|成交人排名|成交人(份额)|
|—-|—-|—-|—-|
|公有云迁移服务|****.00|第一成交候选人|50%|
| | |第二成交候选人|30%|
| | |第三成交候选人|20%|
1.2.2 履约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12 个月内结束,考核不合格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采购有权取消合同或重新采购;
1.2.3 履约地点:根据甲方需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企业单位须持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业务宗旨)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 供应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应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申请;
2.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供应商在与点击登录查看或其他采购人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供应商应对自己的信誉作出承诺,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对供应商信誉进行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供应商实际与承诺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
4.1.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至****,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
4.1.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公章;
c. 现场支付现金。
(2)邮件获取: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邮件发送至(****@qq.com)下述文件扫描件后,向采购代理机构
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b. 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扫描件加盖公章);
c. 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d.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为邮件正文)。
4.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大柏树支行
账号:********(仅限公对公账户)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4 月 27 日10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响应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蒋丽萍
电 话:021 - ****/****
电子邮件:****@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1 -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蒋丽萍(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代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