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四连(队)关于比选粮食烘干塔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伦贝尔2026年04月17日
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制度(暂行)》第五章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具有申领排污许可业务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点击登录查看粮食烘干塔环保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的相关业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比选服务项目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粮食烘干塔环保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
(二)服务单位: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要求及内容:
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地方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次服务内容特点,履行环保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工作,负责修改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提出的修改意见直到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并核发电子排污许可证书。
2.主要内容:对点击登录查看粮食烘干塔按照环评批复的方案,完成项目排污许可系统填报,填报内容通过主管环保部门的审核,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全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为:85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整),包含现场勘测、数据填报费用等。
(三)支付方式及要求:银行转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中标价款的100%。
三、对比选单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参与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参与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书,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建立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排污许可证申领服务方案和承诺书。
(六)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七)比选单位提供财务制度、依法缴纳完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八)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等)
五、报名时间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所需比选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q.com,同时原件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光明五所旁中通快递转特泥河,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17:00时。
六、比选方式及中选规则
(一)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
(二)评选机构会议需提供参与比选单位服务扫描原件电子版资料。
(三)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比选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并发布中标公示。
(四)比选公告要求3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比选方可开标。
(五)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八、其他应告知内容
(一)比选会议定于****上午9:30在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总部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通过比选会议完成评审相关工作后,在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中标通知书,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程序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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