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APP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年04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5,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律师行业管理系统 PC端开发、移动端 APP(iOS/Android 双端)开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4月 17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4月 24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详见公告原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点击登录查看 303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点击登录查看 303会议室
七、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 | **** | ||
| 2.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 | ||
| 3.项目预算金额 9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 95万元 | ||
| 4.采购需求: | |||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管理系统 APP建设项目 | 95 | 1项服务 | 完成律师行业管理系统 PC端开发、移动端 APP(iOS/Android 双端)开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 5.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面运行通过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保。 | ||
|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6年 04月 17日至 2026年 04月 24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1:0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
3.2获取地点:网络
3.3方式:邮箱传输
3.4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文件售价总和。
3.5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庆支行
注: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按要求缴纳文件费后将交费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事项:领取采购文件)发送至 ****@163.com并致电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领取表》填写后扫描继续发送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填写版原件开标时携带即可。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点击登录查看 3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北京市****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贾梦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梦凡,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贾梦凡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