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用于煤矿。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KB200 参考):
1. 检测气体类型:适配煤矿场景,需能检测甲烷(CH)等煤矿常见可燃气体,支持多气体检测通道扩展。
2. 检测精度:甲烷检测误差≤±3%FS,响应时间≤30s。
3. 显示与报警:配备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气体浓度;具备声、光、振动三级报警,报警阈值可按需设置(如甲烷报警点设为1.0%LEL)。
4. 通信功能:支持RS485/Modbus总线通信,可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实现数据上传与远程控制。
5. 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20℃~60℃,湿度0~95%RH(无凝露),防护等级≥IP65,耐煤矿井下粉尘、潮湿环境。
6. 供电要求:AC220V主供电DC24V备用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续航≥2h。
7. 认证要求:防爆合格证(Ex d Ⅰ Mb)。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JB-TW-266 参考):
1. 监测参数:可监测剩余电流(0~1000mA可调)、线缆温度(-20℃~120℃),电流检测精度≤±5%。
2. 报警设定:剩余电流报警阈值200mA~1000mA连续可调,温度报警阈值55℃~120℃可调,报警响应时间≤10s。
3. 安装方式:适配煤矿配电柜/配电箱,支持导轨式或壁挂式安装,适配额定电流≤630A的配电回路。
4. 通信与联动:支持RS485通信,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具备继电器输出功能,可联动切断故障回路电源。
5. 环境与防护:工作温度-10℃~55℃,湿度≤95%RH(无凝露),防护等级≥IP30,抗电磁干扰(EMC)符合GB/T 17626标准。
6. 供电要求:DC24V或AC220V供电,电压波动范围±10%。
7. 认证要求:具备3C认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符合GB 14287.2-2014标准。
三、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近期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所提供资质中,物资名称与规格型号需与询单内一致,若不一致将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出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所有装箱清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包装费用由出卖承担,包装物不回收(特殊物资包装物的回收由甲方具体要求)。
五、供货及运输要求
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分批次的形式进行送货、交货,出卖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货通知后,依照通知时间准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现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买受方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即刻按照买受方的要求到货,确保使用。物资必须在质保期内,质保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出卖方应对其产品负责,随叫随到,包退包换。
六 、检验要求
1、由买受方组织专人验收
2、在货物入库前,由双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检验,并共同签署书面检验单。出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视出卖方认可该检验结果。
3、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甲方有权拒收。
4、入库验收合格仅视为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方并不因此丧失因代储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向出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
5、出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受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若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拒收货物。
7、出卖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出卖方所供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买受方后,双方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出卖方所供的货物虽经验收并办理货物交付手续,但不免除出卖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负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