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中医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更正声明
全部类型云南昭通2026年04月18日
点击登录查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更正声明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于****发布的《点击登录查看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院内比选采购文件》(文件编号:****),现对第二章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2.2商务要求中第3条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 原内容: |
| 3设备生产日期到场仪器的生产日期距交货验收日期不超过6个月,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收时核查原件)实质性条款 |
| 更正为: |
| 3设备生产日期到场仪器的生产日期距交货验收日期不超过6个月,提供书面承诺或电子版说明书即可(验收时核查原件)实质性条款 |
二、补充说明
已按原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若需根据本更正内容补充相关材料(书面承诺或电子版说明书),请于****12:00前(北京时间)将补充材料密封后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新院区门诊楼9楼采购办(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顺丰快递邮寄,邮寄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补充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补充材料”字样。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已认可本更正内容并按原响应文件继续参与比选。
除上述更正及补充说明外,采购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本更正声明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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