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参与主体的公告
全部类型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6年04月19日
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精准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依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内民政发〔2018〕73号)、《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7〕87号)及《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等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参与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项目费用标准
评估服务单价为50元/人次,项目总费用根据最终实际完成评估人数据实结算。
三、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具备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相关服务资质,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评估指标、评估流程及评估工具,独立完成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现场评估工作。
3.具备开展上门评估服务所需的办公设施、专业设备及交通工具,能够保障评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管及财务审计,妥善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各类诉求与纠纷。
5.严格按照《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真实、精准、规范。
6.运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服务口碑良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失信惩戒执行期内。
四、申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含机构规模、业务范围、评估场地环境实景照片等内容。
2.《临河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参与主体申请表》(附件1)。
3.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5年及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工作证明;
5.《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规范执业承诺书》(附件2)。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机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清晰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3009办公室。区民政局将对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择优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并另行通知结果。
六、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