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刘兰庄村6.5亩林权招标公告(原标题:宝坻区大钟庄镇刘兰庄村6.5亩林权)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4月19日
| 风险提示 |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5.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6.未经转出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对外进行再流转或转租。 |
| 实物资产明细 |
| 转出面积 | 6.5亩 | ||
|---|---|---|---|
| 森林类别 | 商品林 | 林种 | 经济林 |
| 主要树种 | 杨树 | ||
| 龄组 | 中龄林 | 权属证明编号 | **** |
|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 天津市**** | 评估备案(核准)日期 | **** |
| 转出信息 |
| 标的类型 | 林权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 挂牌价格 | 80000 元(总价)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 分期详情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刘兰庄村有杨树446棵,树坑350个,共计6.5亩面向社会公开发包。二、基本情况:1.三百亩地北头杨树250棵,东至小刘边界,南至渠边,西至七支渠东边,北至公路南边,宽5米长减3个道18米后剩于362米,计2.7亩,每对应地块留6米道;2.去小刘道北边杨树196棵,东至小刘边界,南至公路北边,西至七支渠东边,北至渠边,宽1米长380米,计0.5亩;3.闸门西公路南边树坑250个,东至进村路西边,南至防渗笼沟北边,西至张永柱鱼池东道东边,北至公路南边,宽5米长去2个道10米后剩于365米,计3亩,对应地块留5米道;4.九十亩地南头树坑100个,东至东鲁沽地边界,南至渠边,西至七支渠东边,北至稻地南边,宽1米长200米,计0.3亩。共计6.5亩面向社会公开发包。三.发包期限:自****-2046年4月30止。四.发包细则:(1)树木和树坑总价8万元,上投阶梯价1000元,收取押金8万元,交易成功后,押金转为承包费,后补齐承包款,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受让方需按比例向农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押金及相关费用一并汇入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帐户。(2)承包方不许在承包范围内搞养殖。植树范围以原植树坑为界。(3)植树作业时要注意地上物和地下物的保护,若有损坏承包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4)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林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6)承包期间土地因国家需要依法征收、征用时或政府、村集体工程时,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有权获得树木当年价值的补偿费。若有国家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有权获得树木补偿费。(7)承包期内不允许植树区****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80000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 阶梯价 | 1000 | ||
| 监督部门 | 天津市**** | ||
| 报名起始时间 | ****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6:00:00 |
| 竞价起始时间 | **** 11:3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 12:00:00 |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
| 账 号:******** |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 备注 | |||
| 报名须知 |
一、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的缴付方式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可选择网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须用银行卡,不可使用现金及存折交款,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将会造成报名失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缴付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之前,意向受让方须到天津农交所官网具体项目信息公告中查看获取账户信息,每个交易项目都有独立的收款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足额缴付至报名项目信息公告的指定账户,如打错账户将会造成报名失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使用本人(本单位)名下账户缴付交易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原则上天津农交所不接受他人代为打款。
5、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的,意向受让方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
6、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的,意向受让方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
7、其他交易款项是指在项目信息公告中除交易保证金之外转出方要求意向受让方缴付的其他款项(如有)。
二、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交易款项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在报名信息填写界面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实际打款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报名失败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等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信息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有效决议文件。
2.交易保证金、信息技术服务费等缴款凭证。
3.项目信息公告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缴付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等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交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实行网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www.tjnjs.com(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天津市****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赔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等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天津农交所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方有权在网络竞价开始前自行决定撤销交易项目。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天津农交所对转出方所发布的项目信息公告内容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信息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交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交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信息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交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陆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凡使用该账号登入平台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交所交易平台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