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信区等一批店面招租
全部类型江西上饶2026年04月20日
[上饶市本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信区等一批店面招租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信区等一批店面招租 | |||||||
| 标的名称: | 信州区胜利路42号(原惠亦真超市****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市**** 信州****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 上饶市**** 上饶市**** 信州****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 信州**** 广信区**** 信州****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市****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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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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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信区等一批店面招租,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万恒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万恒房估字[2026]第0319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赁期限:序号25商铺拍租的租期为7年,给予第一年2个月的免租期;其他单个或多个商铺拍租的租期为4年,给予第一年2个月的免租期(以上免租期均在租期内)。 4.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自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起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半年度支付,租金每满2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5.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首年度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其余款项直接转为租金缴纳至招租方账户(少补)。 6.首期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9.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0.本次拍卖中,序号3、4、14、19、20标的处于在租经营状态,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其中序号3、4、19、20标的物的原承租户租赁合同于****到期,序号14标的物的原承租户租赁合同于****到期。若原承租户未在此次拍卖会中竞得,须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清场撤离。 11.序号22、32、33标的物为事实租赁(占用),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户未在此次拍卖会中竞得,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场撤离。 12.序号25标的物为事实租赁(占用)。若该原承租户未在此次拍卖会中竞得,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场撤离。如该原承租户参与本次竞拍,标的由其他单位或个人竞拍成功,则竞拍成功者依据评估报告对原承租户进行装修补偿(详见赣地源[饶房估]字(2026)第084号评估报告),如果原承租户未参与竞拍,或虽参与但未举牌应价,则视为放弃装修补偿权益,补偿条款不生效。 13.责任、义务: (1)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2)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3)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标的物按现状招租,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5)若因承租方原因或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的物需达到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返还招租方,形成添附且无法分割的装修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无需补偿。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需整体转让或转租的,承租方应提前30日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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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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