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5.0996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始价75.0996万元,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租金于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1.租赁地块用途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租赁地块不得作为堆场使用(包括不得作为不锈钢、再生资源等一切物品类堆场),不得造成土地污染,不能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堆放垃圾。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地块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特别提醒:因租赁地块尚存在一些政策处理及不确定因素(场地部分被侵占使用等),上述政策处理及不确定因素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故请竞买人务必前往场地实地勘查并向场地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场地相关情况。承租方承诺在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上述原因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价(即首年租金)的20%(取整数),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租赁地块,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租赁地块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标的无免租金宽限期。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于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4、租赁地块用途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租赁地块不得作为堆场使用(包括不得作为不锈钢、再生资源等一切物品类堆场),不得造成土地污染,不能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堆放垃圾。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方对承租方承租该租赁地块后能否达到租用目的、能否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及周边业主的同意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因周边住户反对或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承租方保证,合法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未办妥全部审批手续前不投入使用。 6、租赁地块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招租场地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地块现场现状为准。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将租赁地块硬化的由承租方自行硬化并承担相关租赁地块硬化费用。 8、自然人或企业成交(含龙湾企业)的,须在成交之日起10天内在龙湾区注册成立新公司(竞得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作为唯一出资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竞得人为企业的,新注册公司须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非法人组织或者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成交的,也须按照上述条规定执行。 9、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地块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10、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租赁地块整体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确因后续经营业态需要进行分租的,承租方须将分租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分租合同、分租户身份信息等)向出租方进行备案。承租方须对分租户进行管理且承租方对分租户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分租户的任何违约均视为承租户违约。 11、该租赁地块的水、电由承租方自行申报,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实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地块的日常管理维护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12、租赁地块尚未取得产权证标的物尚未取得产权证。租赁期间,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承租方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场地使用功能、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相关资料不齐等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4、标的租赁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5、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土地安全事故而毁损,承租方负全额赔偿责任,如因此损及第三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承租方自负其责自行处理,与出租方无涉。如承租方因非法或不法经营被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承租方应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财产损失、名誉损失等)。如承租方逃逸或拒不履行,出租方有权处置承租方置留出租方的一切财产,以及追究承租方的相关责任,承租方应赔偿由此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并负责消除给出租方带来的不利影响。 16、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在租赁地块内增设店招、集装箱等设施及开展经营事务的,其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报出租方备案。相关设施质量安全、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管理责任概由承租方承担。 17、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的,租赁地块内归承租方所有但未形成附合的物品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场地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方建造已形成附合的建筑投资物(包括回填的场地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挖掘和损毁且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已硬化的场地须完整保留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对硬化场地进行挖掘搬运破坏(出租方另有要求除外)。 18、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或城市**** |
| 租期 | 10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近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不良负债余额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