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承担2026年度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评估工作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屯昌县2026年04月20日
关于邀请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承担2026年度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评估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请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承担2026年度国有划拨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评估工作的公告
因我县2026年度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的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邀请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承担本年度我县县域范围内个人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办理出让手续的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6年度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土地评估服务。
二、工作内容
1.按宗地出具每一宗地的土地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应客观、公正、合法,符合土地估价相关技术规范。
2.每月将当月完成的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汇总,配合我局整理上报材料。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年底。
三、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为准);
2.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材料
1.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5.报价函(要有具体报价金额,报价要合理,格式自拟,报价函应单独密封,报价金额为****前评估的单宗地评估收费单价);
6.近三年内主要业绩情况表;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资料;
8.省外企业须提供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证明资料;
9.申请书(格式自拟);
10.机构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分公司报名的提供总公司所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1.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土地估价业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所提交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提供无关材料,不得对除报价函以外的文件进行密封。
五、工作要求
1.根据我局工作要求,参选单位应独立、自主、公平、公正对每一宗地开展土地评估工作,并按照土地评估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出具每一宗地的评估报告(一式三份),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中选单位须按我局通知的时间要求,每月开展至多2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评估工作,每宗地评估报告应在业主单位提供完整基础资料后 7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3.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中选单位应配合我局,完成当月已完成评估的所有宗地报告及相关表格、图件等材料的整理及后续相关工作。
4.服务期内,中选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承接我局委派的评估任务,否则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至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南省屯昌县****点击登录查看308室;
3.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4.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收到材料为准,不以邮寄材料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服务为年度框架服务,具体宗地数量以****实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由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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