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北路西北侧(楼山物流园)地块租赁项目招标信息公告(重新发布)
全部类型浙江台州2026年04月20日
| 温岭市**** | |
| 时间:2026-4-20 11:27:12 | |
| 出租方: | 温岭市****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 租赁标的: | 温岭市**** | 起始价: | 年租金4万元/亩(设有保留价) |
| 租赁期限: | 3年 | ||
| 内容: | 一、租赁标的: 位于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北路西北侧(楼山物流园),土地面积14.15亩,按现有场地、建筑物、地面及配套设施现状出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确认)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备注:楼山物流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竞租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须在****上午11时前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账 号:******** 三、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7天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上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未交部分按每日0.05%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租赁标的的用途为仓储类,承租方不得经营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污染类物品,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装修(含水电消防等),但不得改变地上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若因消防安全改造等需改造建筑物现状,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负责承担相应费用及施工安全责任。承租方不得增建任何违章建筑。 6、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者。 7、租赁期内,因政策性原因、出租方建设、使用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 ||
| 报名时间: | 自****至****上午11时(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截止时间:****上午11时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点击登录查看,温岭市****招标代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 ||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3、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在出租方租赁标的上所投入的固化资产及其他设施按原状不得拆除,承租方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期满后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财物在15天内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超过15天还未搬迁的,移动财物作为承租方弃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
| 联系方式: | 一、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楼山村**** 二、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温岭市**** | ||
| 公告媒体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公开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