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辽阳2026年04月20日
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1:30:00 |
|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辽宁省灯塔市 其他: (1)完成辽宁灯塔经济开发区****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3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人(含2人);联合体应具备联合体协议书,具体见附件;牵头方负责投标文件签署、保证金缴纳、主合同履行协调及工程款结算;联合体成员方应为中交集团内分包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资格审查时,将对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业绩及履约能力进行核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公告附录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1)列入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截止时间:****11时30分(北京时间)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1时30分。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 北京市**** 园碧水源大厦 联 系 人 :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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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 2026年 0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