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可研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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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说明:1.本次供应商库组建完成后为第一阶段,可适用于集团各部室及子公司采购前期市****
2.后续采购可在供应商库内邀请三家及以上单位进行二次竞价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后再签订采购合同。
一、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征集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3.征集人联系方式:****
二、征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会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可研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6个包,具体如下。
1包:财务会计服务。日常账务处理与核算、财务报表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协助、纳税申报与税务咨询、会计档案整理与归档、财务信息化软件服务(含必要的财务办公设备配置、系统维护与升级,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相关服务等。
2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概(估)算编制或审核,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施工结(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鉴定,全过程(或若干阶段)造价咨询等服务等。
3包:审计服务。对采购人(或指定机构)开展独立审计。服务内容涵盖:财务报表审计(年度、半年、季度)、会计账册与凭证审查、内部控制流程评价、绩效审计(经营质效评价)、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以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协助后续整改复核等专项审计服务等。
4包:资产评估服务。依法根据采购人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评估);清算服务等。
5包:可研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投资分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评估、立项申报资料编制等服务;熟悉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及项目审批流程,具备扎实的行业分析与数据论证能力;能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成果编制,配合完成评审、修改及备案相关工作,服务响应及时高效等。
6包:档案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档案整理、分类、归档、数字化扫描、档案存储、档案查询、档案销毁等服务;具备规范的档案管理流程和安全保障体系,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配合征集方完成档案相关验收、备案工作等。
4.最高限制单价:此次征集为第一阶段,后续项目不高于采购人第二阶段采购预算。
5.采购人范围:集团及所有子公司。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征集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特定资格要求:
(1)分所、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征集活动的,必须取得总所或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且不得与总所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征集活动。
(2)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公司资质参加征集活动,入围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一经发现,征集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3)参与本项目第1包会计服务征集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参与本项目第3包审计服务征集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参与本项目第4包资产评估服务征集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6)参与本项目第5包可研服务征集响应的供应商应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满足项目服务要求。
(7)参与本项目第6包档案管理服务征集响应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四、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一)第1包财务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审计准则》《会计准则》等规定,开展会计服务业务。
(2)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设计适配的会计服务流程、表单。
(3)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采购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对不合规、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退回,要求其补充、更换、完善直到符合相应的规定,否则可以拒收,供应商对审核通过并据此入账的原始凭证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因审核疏漏导致的财税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指导采购人规范整理、装订、保管会计档案;在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工作完整交接,出具交接清单并双方签字确认。
(6)及时解答采购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财税问题。
(7)妥善保管采购人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资料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8)采购人日常查账,供应商2小时内响应、当日提供相关数据及凭证。
(9)对会计业务过程工作中涉及的采购人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采购人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传播。
(10)供应商建账完成后及时将记账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采购人保管。
(11)本协议终止后供应商有义务向采购人指定的账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账务的延续。
(12)税务稽查、审计部门进场时,供应商全程到场配合,对服务期间会计政策、账务处理作出专业解释。
2.服务质量保障
(1)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报采购人同意,新任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上岗。
(2)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工作;常规账务处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事项24小时内响应办结。
(3)所派人员要服从采购人会计工作安排。
(4)因供应商账务处理错误、报表不实、资料不全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承担全部直接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5)供应商在工作中应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不得泄漏知悉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3.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对固定、结构合理的服务支持体系,具有一定数量且与会计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具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注册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在有效期内);②3年以上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账务服务经验。会计人员:至少3名,持有效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在岗、不得兼职。提供:①证书扫描件和官网查询截图;②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证明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杜绝挂靠。
(2)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会计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针对上述事项,供应商需提供《人员资质与职业道德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失信惩戒、无被财政和税务处罚记录。
(二)第2包工程造价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宜昌市招投标、造价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贴合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全流程或专项造价咨询服务。
核心服务内容涵盖: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费用审核、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造价争议协调、造价动态控制及相关技术咨询等。
服务成果要求:所有造价成果文件(清单、控制价、结算报告等)需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行业规范及项目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可直接用于招标、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误差率控制在行业允许范围内(不得超过±3%)。
响应时效要求:接到服务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简单造价咨询事项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成果,复杂事项(如大型项目结算审核)按双方约定时限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合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杜绝虚假编制、恶意抬价或压价,不得泄露项目造价核心信息及招标相关敏感内容。
2.服务质量保障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明确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实行“编制-审核-复核”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成果文件无遗漏、无错误。
配备专业的造价咨询团队,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掌握最新造价政策、定额标准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确保服务专业性与时效性。
承诺服务成果符合行业规范及项目要求,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成果文件出错、不符合要求,需在约定时限内无偿修改完善,若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立服务跟踪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与采购方沟通,反馈造价控制情况,及时解决造价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服务闭环。
留存完整的服务档案,包括计算依据、定额套用、市场价格调研记录等,便于采购方及相关监管部门核查。
3.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经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按照征集人工作要求全程监督、指导评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评审任务。
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所有人员均需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三)第3包审计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审计对象的经济和业务活动、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等为基础,形成审计工作报告。
2.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科学计划并按程序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水平和效益。
(1)具备完整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办法
1)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2)职业道德及行为守则;
3)业务承接及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4)审计质量控制及复核管理办法;
5)重大事项请示与处理管理办法;
6)执业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
(2)具备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2)廉洁管理制度;
3)回访制度。
(3)职业道德要求
供应商委派本单位人员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业务;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企业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利害关系的,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实施审计。
(4)审计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及其参与审计的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被审计单位财务情况和审计结果;未经法定监察审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任何与审计内容相关的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及其它利益。供应商应当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响应承诺,不得向审计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5)供应商承接审计业务程序
一经受托,供应商须保证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电子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供应商须在服务期满后,对审计工作遗留问题做到随时解决。采购人认为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不明确,有必要进一步披露的,供应商应予以修改完善。供应商应与采购人保持良好沟通,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相关工作。
为确保审计工作保质保量,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项目需求特点提出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根据项目特点和服务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本地化服务方案,能够保障项目后勤,在应急情况发生后,在2小时内快速支援;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确保审计任务如期完成;具有相应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落实质量要求;部门设置完整、运转有效,具有独立质控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可有效利用外聘专家工作;具备完善、科学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
(6)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和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如供应商违反采购人有关审计工作规定和要求,发生审计报告出现重大遗漏和偏差,或审计部门发现存在重大财会违规和风险事项未予披露,审计过程及建议调整事项未向采购人报告等相关情形的,采购人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在约定审计费用基础上酌情扣减10%-30%;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审计对象串通舞弊,导致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
2)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审计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4)拒绝接受审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
5)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的;
6)供应商不得自行更换派出人员。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供应商派出人员工作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或撤回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派出人员,更换2次派出人员仍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
7)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受到注协行业惩戒的。
3.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对固定、结构合理的服务支持体系,具有一定数量且与审计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具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专业工作人员3名(含)以上。提供:①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与以上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会计审计专业工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针对上述事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四)第4包资产评估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16号)提供资产评估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服务质量要求
(1)响应方提供的评估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提供评估服务时,应当指定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
(3)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
(4)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5)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6)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专业人员回避。采购单位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8)按时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无故放弃评估工作和擅自转让评估业务。
(9)遵守资产评估纪律,遵从资产评估职业规范,对资产评估结果及其涉及的有关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向需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披露。
3.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对固定、结构合理的服务支持体系,具有一定数量且与资产评估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具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资产评估专业工作人员须提供:①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②供应商与以上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专业工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针对上述事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五)第5包可研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可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投资分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评估、立项申报资料编制等服务;熟悉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及项目审批流程,具备扎实的行业分析与数据论证能力;能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成果编制,配合完成评审、修改及备案相关工作,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及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如县域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编制可研报告。
核心服务内容涵盖:项目背景分析、市场调研与预测、建设规模与方案论证、选址合理性分析、技术方案比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评价、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结论与建议等,确保可研报告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
服务成果要求:可研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论证充分,符合项目审批(备案)要求,能够作为项目决策、立项、招标的核心依据;同步提供可研报告编制说明、相关支撑材料(如市场调研数据、技术参数证明等),签字盖章齐全,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响应时效要求:接到服务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明确可研编制方案及时间节点;一般项目10-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稿,复杂项目(如大型综合项目)按双方约定时限完成,配合采购方完成报告修改、审核及报批工作。
合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等相关规定,可研报告不得存在虚假数据、虚假论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服务质量保障
建立可研编制质量管控体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岗位职责,实行“编制-审核-定稿”三级管控,确保报告内容真实、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配备专业的可研编制团队,团队成员需涵盖工程、经济、环保、财务等相关专业,具备丰富的同类项目可研编制经验,熟悉县域项目审批流程及相关政策。
承诺可研报告符合项目审批(备案)要求,若因自身编制原因导致报告未通过审核,需在约定时限内无偿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核;若因报告虚假、违规导致项目无法立项或产生其他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立调研核实机制,对可研报告中的数据、论证内容进行实地调研、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论证科学合理;留存调研记录、佐证材料,便于核查。
提供后续技术支持,在项目审批、实施过程中,配合采购方解答相关疑问,根据审批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可研报告。
3.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熟悉项目审批流程及相关政策,无不良从业记录。
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均应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具备可研编制、市场调研、财务评价等相关能力。
人员专业性要求:所有服务人员需熟悉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及项目可研编制规范,具备较强的调研、分析、论证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编制工作。
从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不得提供虚假数据、虚假论证,不得泄露项目核心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 (六)第6包档案管理服务
1.服务标准及要求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及宜昌市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采购方档案管理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档案管理服务。
核心服务内容涵盖: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数字化扫描、检索利用、档案销毁、档案移交、档案咨询及相关培训等,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安全、可追溯。
服务成果要求:档案整理符合行业规范,分类清晰、编号规范、装订整齐,归档资料完整无缺失;数字化档案清晰、准确,与纸质档案一致,可实现快速检索、查阅;档案保管符合安全要求,无损坏、丢失、泄露等情况。
响应时效要求:接到档案整理、检索、咨询等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等工作按双方约定时限完成,确保不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开展。
合规要求: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档案收集、保管、利用、销毁等流程,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得擅自销毁、篡改档案,确保档案安全合规。
适配性要求:结合采购人档案特点,针对工程档案、采购档案、行政档案等不同类型档案,制定差异化管理方案,满足采购方档案管理及后续审计、核查需求。
2.服务质量保障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质量管控体系,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实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全流程管控,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安全。
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设备,包括档案密集架、防潮、防火、防盗、防虫设备及数字化扫描设备等,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符合要求,数字化成果质量达标。
承诺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范,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篡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需在约定时限内无偿整改完善。
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保管、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涉密档案单独管理,严格执行涉密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杜绝信息泄漏;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受损档案。
建立服务跟踪机制,定期与采购方沟通档案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提供常态化档案管理咨询及技术支持。
3.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单位档案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从事档案整理数字化工作不少于2年(提供人社部门查询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年以来连续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自带查询验证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均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背景,持有档案管理从业资格证书,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熟悉档案整理、数字化扫描、检索利用等相关操作,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涉密档案管理人员:若涉及涉密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业务,所投入项目成员必须是已在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涉密人员。
从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及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信息,不得擅自篡改、销毁档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定期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七)服务的地域范围
根据采购人具体项目需求在指定范围内提供服务。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的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征集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征集人、征集人库内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按照“附件1-3:申请文件格式”、“附件4-5中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团队成员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有其中一条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七、框架协议签订及期限
1.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发放入围通知书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2.自本项目发放入围通知书之日起,至新一轮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之日止。即:若征集人发起新一轮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新一轮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本项目框架协议自行终止。
3.如遇政策性调整,有效期将适时调整,征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申请程序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具体发布网站为港化集团官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各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及评审标准等内容。
2.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将以下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附件1)
(2)提供“具备参与国企采购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函”;(附件2)
(3)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附件3)
(4)提供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仅参与第1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征集响应的供应商需要提供);(附件4)
(5)会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可研服务/档案管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附件5)
(6)会计服务/工程造价/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可研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服务方案(附件6)
3.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下午14时30分止,地址为:枝江市****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港化集团官网公布。
2.在前期调研询价或采购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供应商入围资格。
3.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其入围资格: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
(2)恶意串通,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未按照采购订单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或服务标准、以次充好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1)因违法经营被财政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12)利用网上平台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攻击入侵系统,篡改数据或者交易记录的;
(13)泄露交易过程中获悉的有关采购人信息,或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
(14)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第二阶段合同授予
1.第二阶段采购按照港化集团各部室及子公司采购需求执行,单项或批量2万元以上的会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可研服务、档案管理服务采购。
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以邀请三家或以上供应商二次竞价的方式,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由采购单位按照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三、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在征集通过后详见第二阶段供应商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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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宜昌20260419
关于【磁力驱动泵叶轮总成】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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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谈分签+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走台立柱支撑及安装S50E_设1-1683的询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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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谈分签+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G50EC/设1-J194双头螺栓等采购的询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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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原标题: 电磁阀-长药制剂-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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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状态标识牌0419-长药制剂招标公告(原标题:设备状态标识牌0419-长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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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原标题: 开关、门锁-长药制剂-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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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洗手液-硕康-长药制剂招标公告(原标题: 洗手液-硕康-长药制剂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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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谈分签+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ZHDZ连接器组件WG-103的询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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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衣柜-长药制剂招标公告(原标题: 更衣柜-长药制剂f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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