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
竞争性优选公告
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以下简称“264号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以下简称“785号文”)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昆明等15个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作为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的项目业主。
一、项目概况
保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共按以下3个标段进行优选活动:
标段1:白岩山风电场项目,装机7.5万千瓦;
标段2:老蒋营风电场项目,装机5.625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
标段3:驼峰机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3.65万千瓦(火电和新能源联营)。
二、项目基本要求
2.1投资开发主体任务:由投资开发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投资、建设、运营、管护。
2.2项目开工投产时限:
(1)风电项目:项目业主确定后12个月内完成核准并实现开工,开工后1年内实现投产并网。
(2)光伏项目:项目业主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项目业主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三、投资开发主体(即“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3.1投资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正常经营市场主体(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资人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以来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优选截止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出具书面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3投资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提供相应网站带查询时间的截图(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最终以优选现场发包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1)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优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优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优选(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优选。
3.6本项目投资开发权不允许转让(须提供承诺函)。
四、优选文件的获取
优选文件的获取时间:****至****,每个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13:30至17:30,到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304室领取优选文件(领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30时(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综合楼二层“第一评标厅”(昆明市****
5.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5.4每一标段的优选保证金为20万元。投资人应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5.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优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联 系 人:彭工、杨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