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事项说明
1、本场地只能用于堆放,不能用于搭建、生产加工等行业; 2、未经发包方同意,租赁场地不得以包租、转租等形式租给第三方;经发包人同意由中标人转租给第三方的,发包人只认定中标人为合约关系方,第三方行为均与发包人无涉; 3、若因政策原因导致该地拆除,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离; 4、消防安全: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条例要求,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自行承担费用,如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期间的所需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出租期间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者自行缴纳(若承租场地未申请水、电等相关使用设施则由承租者自行办理后进行缴纳); 6、中标方须对承租场地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经营期间,中标方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保障,确保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有效运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为: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不得代缴,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此弃标由发包方重新招标,因重新招标后所造成延期损失均由弃标者承担。 7.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中标后5日内一次性交清;第二年于合同签订日对应日前三个月支付后一年租赁费用,以此类推,确保提前履约。 8.发包方在收取租金后,仅向承租方开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不另行提供税务发票;若承租方确需发包方开具税务发票,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