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随车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吐鲁番2026年04月20日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鄯善抽蓄项目/西北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施工需要,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随车式起重机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鄯善抽蓄项目/西北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1)新疆鄯善抽水蓄能项目部
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境内,距鄯善县东南直线约50公里,公路里程约80km,距吐鲁番市公路里程约150公里,电站装机容量1400MW。鄯善抽水蓄能电站地理位置较优,建设条件较优,建成后承担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可平抑风、光电出力波动,提高新能源的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保供能力。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400MW,装机4台,单机容量350MW,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134.00m,死水位2100.00m,调节库容703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520m,死水位1493m,调节库容703万m3。
(2)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
2、询比采购范围: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在建项目(新疆鄯善/新开工项目)所需的随车吊、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3、本次询比采购随车吊的规格详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随车式起重机 | 起重量≥8T,≥8.3米 | 辆 | 1 | |
| 2 | 随车式起重机 | 起重量≥12T,≥8.3米 | 辆 | 1 | |
| 合计 | 2 | ||||
注:因随车式起重机设备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本次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调整等原因,致使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为市场销售业绩多、产品配置合理、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购人评审时将结合各响应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及配置可靠性、销售业绩、价格、优惠条件等技术、商务因素综合考虑,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各项目施工需求分批进场交货(或响应人能够提供的最快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西北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施工区域指定供货地点。
6、技术质量要求:
(1)所有报价机动车辆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响应机动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机动车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机动车辆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供货单位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且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
(4)满足国家和行业机动车辆“三包”相关规定和要求。
7、采购货物的验收:
(1)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并是全新的,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验收时供货单位须提供随车资料及随车工具;
(3)符合机动车辆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质保期为货到指定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9、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全套的原厂质量合格保证书。
10、整车应为正式在国家注册的成熟、牢靠的标准产品;符合国家起重机械设计标准及行业标准,发动机排放标准为国Ⅵ(满足昆明上牌标准),保证用户正常办理车辆落户手续,由中标人办理落户及上牌手续,手续费含在总价中。保险及购置税由使用单位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11、计量结算支付条款:
11.1计量:随车起重机按“辆”计量,以双方签字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11.2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买方根据项目部实际需要确定具体采购数量,卖方将设备落户上牌(昆明牌照)后交到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资料,卖方开具全部结算发票,甲方三个月内第一次向乙方支付设备总金额的30%,剩余结算款按季度分期支付;剩余10%为质保金(随最后一次支付返还)。设备款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经营范围须包括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随车式起重机供货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或结算资料,无附件资料视为无效业绩)。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10:00获取文件结束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使 用 人:点击登录查看所属项目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联 系 人:曹先生(项目部)
联系电话:****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
电子邮箱: ****@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北工程公司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