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双河煤矿电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6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东线10千伏架空线路约13公里、西线10千伏架空线路约16.40公里和开闭所1座(环网型开关柜,具备自投功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扫描件”。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若投标人不满足以下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或待建项目,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有一项单项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的EPC总承包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一项单项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至今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EPC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
| 其他: |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扫描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