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招标公告(原标题:长兴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办法)
全部类型浙江湖州2026年04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有序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含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央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浙江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浙农园办〔2020〕1号)及《浙江省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协调小组农业“两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园办〔201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兴县****
第三条 项目全过程接受县****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项目按照中央省市****
乡镇(街道、园区****
第五条 专家支撑。完善项目专家库管理制度,在项目前期踏勘、立项评审、建设督查、现场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充分依靠种植、养殖、工程、财务、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提供专业支持。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 项目储备与申报
第六条 储备条件。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原则上申报产业园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0亿元,乡镇(街道、园区****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项目应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有条件的可通过归口科室通过市局统一布局申报,申报全产业链应达到80亿元。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原则上申报所属镇域的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应达到1亿元,为竞争遴选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主导产业突出。聚焦1-2个关联度高的主导产业(重点品类占比超50%),全产业链初步形成,一二三产项目应明确聚焦主导产业,产值规模区域领先。
基础条件扎实。项目区****
规划布局科学。已编制建设方案,四至范围明晰,功能分区合理,严禁“非农化”、“非粮化”。
联农带农紧密。明确具体联结措施,建立订单收购、分红、劳务雇佣等利益联结机制,核心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存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保问题及失信行为。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查处或连续两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三年内不予申报。
第七条 申报程序。
主体申报。实施主体编制建设方案,经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并现场踏勘后,报送县****
县****
公示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县政府或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市****
入库管理。所有申报项目须纳入县级项目储备库,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建立分级分类、动态更新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快形成“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招引储备一批”良性循环。
第四章 建设管理与变更
第八条 方案备案。项目获批后,实施主体应在30日内完善建设方案,经县****
第九条 进度调度。
定期调度。县****
现场督导。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实地查看1次,县****
中期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
第十条 变更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变更,确需调整的,遵循“核心区域不变、产业类型不变、绩效目标不降、投资总额不减”原则。
一般变更。不涉及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内容调整的,由实施主体申请,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并报市****
重大变更。涉及建设主体、地点、内容及资金调整的,需经专家论证、县级公示、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资金投向。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主要支持现代化规模化种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上中下游各环节横向协同、纵向贯通、融合发展,重点围绕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质量标准、科技服务、联农带农等环节领域,建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产业水平。
农业产业强镇。资金主要支持发展镇域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促进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统筹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直接补助等方式。
补助比例。对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产业类项目,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公益性项目可适当提高。严禁同一项目各级财政补助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50%。
第十二条 禁止用途。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市****
第十三条 拨付流程。
预拨资金。项目启动且条件成熟的,预拨资金原则上不高于60%。
进度拨款。享受奖补资金的项目投资额完成过半,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原则上不低于立项承诺总额的50%,累计拨付资金原则上不高于80%。
尾款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拨付剩余资金。验收不通过的,参照项目终止执行,资金予以追回并暂停所在乡镇(街道、园区****
第六章 监测评估与验收
第十四条 绩效评估。
中期评估。项目建设中期,县****
动态监测。对评估未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暂缓资金拨付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收回资金。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期满后,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乡镇(街道、园区)初验合格后报县****
分级验收。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行县、市、省分级验收制度。
验收标准。对照建设方案和绩效目标,重点核查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档案资料。项目验收总分为 100 分,得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通过验收;低于 80 分不予通过,其中享受资金补助的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均需达到立项批复80%的以上,低于的不予通过。通过验收的,由验收工作组出具书面意见并当场反馈;没有通过验收的,由验收工作组向申请单位明确指出整改内容及要求。验收结论明确为“验收通过”或“验收不通过”。
第十六条 结果运用。验收通过的项目,予以正式认定;未通过的项目,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创建资格,核减所在乡镇次年项目申报指标。
第七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开公示。严格执行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制度,组织申报、立项内容、补助金额、验收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县****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完整保存申报、评审、合同、施工、监理、资金支付、验收等全过程资料,确保可追溯。归档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现场踏勘记录、中期评价表、变更记录、验收申请表及竣工验收表等。
第十九条 责任追究。
实施主体。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主体,追回财政资金,列入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涉农项目。
管理部门。对履职不力、审核不严、监管缺失的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评审、督查或验收中涉嫌违规的,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长兴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县(市、区)***年国家现代农业产
业园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附件2:***县(市****储
备项目建设方案
附件3: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验收内容与评分标准
附件4:浙江省特色农业强镇验收内容与评分标准
附件1
***县(市、区)***年国家现代农业
产业园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参考模板)
一、基本情况(一)产业园所在县(市****
(二)产业园概况。包括产业园范围及基本情况、主导产业概况等,填写附1基本情况表。主导产业类别包括稻谷、牛羊、生猪、淡水养殖、乳制品、种业、设施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品类和带农效果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要写明具体品种类别,不能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大类。选择2个主导产业的,要确保两个主导产业关联度较强,需写明两者的关联性。
二、建设条件(一)建设优势。包括主导产业及其在全省乃至全国地位,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科技装备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联农带农益农、政策支持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包括园区建设、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短板弱项,以及建设期亟需解决的瓶颈问题。
三、建设布局在现有功能布局基础上,结合产业实际及优势,提出建设思路、原则等,阐述产业园生产、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功能布局,提供产业园功能布局示意图。产业园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能过大(整县****
四、建设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一)建设任务。结合主导产业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种养基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科技装备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联农带农益农等方面,合理确定建设期为3年的建设任务和目标,建设任务要体现具体工作措施,建设目标要到期末可量化、可考核。
(二)重点工程项目。对照园区****
选择两个主导产业的,围绕重点品类主导产业所谋划设计的建设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所占比重要超过50%以上。五、资金筹措根据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测算产业园建设期总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包括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金额、其他财政投入金额、金融和社会投资金额。
六、效益分析分析产业园建设可以为当地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七、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以及拟针对产业园建设拟出台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用地等要素支撑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
附: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储备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2.重点工程项目情况表
附1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储备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 产业园名称 | 详细地址 |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 产业园发展指标 |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 基本情况 | 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
| 产业园规划面积 | 亩 | |||
| 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 ||||
| 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 | ||||
| 主导产业面积(种植业 | ||||
| 主导产业一(名称:)产量 | 吨 | |||
| 主导产业二(名称:)产量 | ||||
| 养殖水面 | 亩 | |||
| 其中:标准化养殖水面 | ||||
| 主导产业 | 产业园总产值 | 万元 | ||
| 主导产业总产值 | ||||
| 其中:一产产值 | ||||
| 二产产值 | ||||
| 主导产业加工转化率 | % | |||
| 科技支撑 | 良种覆盖率 | % | ||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
| 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引进推广经费支出 | 万元 | |||
| 引入农业科技企业 | 个 | |||
| 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设立研发平台 | 个 | |||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人 | |||
| 集约经营 | 入园参与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企业 | 个 | ||
| 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 | ||||
| 省级龙头企业 | ||||
| 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农民合作社 | ||||
| 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家庭农场 |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比例 | % | |||
| 绿色发展 | 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 | 亩 | ||
| 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个数 | 个 | |||
| 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个数 | 个 | |||
| 畜禽粪污(或秸秆)综合处理率 | % | |||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
|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 ||||
| 园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比例 | ||||
| 带动农民 | 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
| 其中:二三产业就业人数 | ||||
| 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支持水平 | 财政投入 | 万元 | ||
| 金融机构对产业园的贷款余额 | ||||
| 社会投资 | ||||
注:表中填写***-1年度数据。
附2
重点工程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主体 | 建设地点及内容 | 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 建设 期限 | 投 资 额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支持方式 | 是否涉及建设 用地(如有,填写亩数) | ||
| 中央 财政 补助 资金 | 其他 财政 资金 | 金融和社会 投资 | |||||||||
| 合计 | |||||||||||
说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项目,要明确奖补筛选的标准、条件、比例或金额。
附件2
***县(市****
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参考模板)
一、乡镇基本情况介绍建设乡镇区****
二、主导产业情况1.镇域主导产业现状。包括产业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农民从业积极性、融合发展、村域布局等基本情况;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数字化信息化等产业链建设情况及布局;产品产销衔接、科技人才支撑、技术研发应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等保障情况。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2.产业强村情况。每个强镇要支持培育1—2个产业强村。包括拟培育产业强村基本概况,村庄规划、村庄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产业发展基础,产业配套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科技、人才、资金支持等情况。
3.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生产能力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产业强村要重点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科普教育、乡村美食等新场景,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结合乡镇和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产业规划和市****
资金使用表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承 担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预期建 设成效 | 总投资(万元) | 是否属于产业强村建设项目 | ||||
| 主要建设内容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建设内容 | 合计 |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 撬动地方财政资金 | 撬动自筹资金 | ||||||
| 合计 | |||||||||||
农业产业强镇及产业强村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县****
附: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储备项目信息表
(说明:本方案为储备项目方案,只作为参考,不作为建设方案,方案字数3000字以内。)
附
***年农业产业强镇储备项目信息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 一、乡镇基本信息 | ||||
| 乡镇名称:(镇/乡)行政村数量(个): | ||||
|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 ||||
| 二、乡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乡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 |||
| 1.1 | 主导产业种养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1.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 亩/其他单位 | ||
| 1.2 | 主导产业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2.1 | 其中: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 万吨/万头/其他单位 | ||
| 1.3 | 镇域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
| 1.4 |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 亿元 | ||
| 1.4.1 |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 亿元 | ||
| 1.4.2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 亿元 | ||
| 2 | 乡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 |||
| 2.1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2 |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3 | 辐射带动周边乡镇从业农民人数 | 人 | ||
| 2.4 |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2.5 |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 | ||
| 3 |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 |||
| 3.1 | 镇域地市**** | 个 | ||
| 3.1.1 |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2 | 省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1.3 | 国家级龙头企业 | 个 | ||
| 3.2 |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 个 | ||
| 3.2.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合作社 | 个 | ||
| 3.3 |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
| 3.3.1 | 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 | 个 | ||
| 3.4 |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 个 | ||
| 3.4.1 | 其中:地市**** | 个 | ||
| 3.5 | 其他地市级及以上产业主体 | 个 | ||
| 3.6 |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 个 | ||
| 3.6.1 |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 个 | ||
| 3.6.2 | 有机农产品认证 | 个 | ||
| 3.6.3 |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 个 | ||
| 3.6.4 | 其他省部级认证 | 个 | ||
| 3.7 |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 | ||
| 三、产业强村情况 | ||||
| 行政村名称:人口数量(人):面积(亩): | ||||
| 涉及新产业新业态:特色种养□特色加工□特色服务□乡村文化□其他□ 涉及配套设施情况: | ||||
| 编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4年数值 | 备注 |
| 1 | 新产业新业态年产值 | 万元 | ||
| 2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主体数量 | 个 | ||
| 2.1 | 其中:农民合作社 | 个 | ||
| 2.2 | 家庭农场 | 个 | ||
| 2.3 | 农创客、工作室等新主体 | 个 | ||
| 3 | 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村民数量 | 人 | ||
| 4 | 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万元 | ||
| 5 |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6 | 年接待游客数量 | 万人 | ||
| 7 | 吸引新产业新业态投资情况 | 万元 | ||
| 四、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 ||||
| 镇域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内容(500字以内) | ||||
| 五、培育产业强村建设内容 | ||||
| 培育产业强村重点建设内容(300字以内) | ||||
附件3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验收内容与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一、规划布局(10分)(一)园区总体布局(4分)。建设面积达到40、60平方公里要求,其中核心区达到2万亩以上,生产、生活、生态相互融合,加工、物流、休闲体验、公共服务等功能区块完整。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3分)。专门规划建设至少1个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且达到相应建设标准。
(三)美丽乡村(3分)。园区****
二、产业融合(20分)(四)主导产业(8分)。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突出、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60%以上。
(五)全产业链(6分)。生产、加工、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至少建成1条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电商、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成效明显。
(六)休闲农业(6分)。重视农业文化资源挖掘保护,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农旅深度融合发展,至少建成2处休闲农业观光园。
三、主体活力(10分)(七)新型主体(5分)。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培育,每个主导产业至少有1家市****
(八)创业创新(5分)。重视农业创业创新,建立孵化平台和服务机构,园区内农创客达到50人以上。
四、绿色体系(16分)(九)生态循环(6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立主体小循环和园区中循环相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体系。落实“一控二减四基本”措施,推广各类新型农作模式。
(十)清洁生产(5分)。推行清洁化生产,主要农作物化肥的利用效率不低于40%;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8%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与废弃农膜回收率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100%;水产养殖排放尾水生态化处理率90%。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种植业面积60%以上(林业不低于20%)。
(十一)美丽农业(5分)。扎实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杆线、生产管理用房和大棚等生产设施规范有序,田园整体面貌整洁美丽。
五、质量品牌(12分)(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6分)。农业标准实施率63%以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实现全覆盖,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可追溯率90%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三)农产品品牌(6分)。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建设,种养区块全面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至少有1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若干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等企业品牌。
六、科技服务(10分)(十四)科技创新能力(5分)。产学研创体系完善,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园区内有一定数量(2家以上)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推动现代种业、新型农机装备、智慧农业、大数据农业等在园区内创新发展。
(十五)科技服务体系(5分)。要有市级以上农业研究院或省级以上科研单位在园区内设立技术研发与服务机构,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
七、体制机制(12分)(十六)资金投入机制(4分)。集聚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园区建设,撬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社会资本、产业基金投入园区建设,总投资额达到5亿元以上。
(十七)建设管理机制(4分)。设立实体化运行的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或委托实体化运行的国有投资运营平台,负责园区建设管理。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十八)利益联结机制(4分)。积极推行土地集体流转、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模式,实现共建共享。
八、综合效益(10分)(十九)经济效益(5分)。经济效益突出,园区主导产业亩均产出比全县平均高出20%以上。
(二十)社会、生态效益(5分)。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附件4
浙江省特色农业强镇验收内容与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一、规划布局(10分)(一)功能布局(5分)。按照“三生”融合要求,科学合理划分种植(养殖)、加工、流通、公共服务等功能区块,并有专门的旅游接待区块。
(二)基础设施(5分)。道路、水利、电力、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有较强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主导产业(25分)(三)产业特色(5分)。农业产业基础较好,特色鲜明,在县域甚至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
(四)主导产业规模(8分)。主导产业具有较大规模,产业集中度高,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50%以上。
(五)全产业链(6分)。依托主导产业形成生产、加工、营销为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业发达。
(六)经营主体(6分)。具有一批较强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农旅融合(18分)(七)农业文化(6分)。农业文化资源丰富,保护利用措施具体,定期举办各类农事节庆活动。
(八)接待能力(6分)。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农旅深度融合发展,至少建成2处休闲农业观光园(点)。
(九)休闲农业规模(6分)。休闲农业发展成效明显,年接待游客数量达到20万人次以上,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四、绿色发展(15分)(十)清洁生产(5分)。推行清洁化生产,实施肥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落实病死动物、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处置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处置,水产养殖落实排放尾水生态化处理率,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十一)生态环境(5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保护,建立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推广各类新型农作模式。
(十二)美丽农业(5分)。扎实开展“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杆线、生产管理用房和大棚等生产设施规范有序,田园整体面貌整洁美丽。
五、质量品牌(12分)(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6分)。农业标准实施率63%以上,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可追溯率90%以上。
(十四)农产品品牌(6分)。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大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和保护。
六、科技创新(10分)
(十五)科技推广应用(4分)。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科技贡献率领先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六)设施装备水平(3分)。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的设施增地和机器换人,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十七)农业信息化(3分)。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和智慧农业,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商。
七、建设管理(10分)(十八)组织领导(3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出台支持特色农业强镇创建的用地、产业发展、主体培育等各类配套政策。
(十九)资金项目管理(4分)。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十)综合效益(3分)。与创建前相比,农业总产值、主导产业亩均产出增加10%以上;创建期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达到8%以上。
附1
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验收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编号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县自评得分 | 省考评得分 |
| (一)规划布局 (10分) | 1 | 总体布局 | 4 | ||
| 2 | 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 | 3 | |||
| 3 | 美丽乡村 | 3 | |||
| (二)产业融合 (20分) | 4 | 主导产业 | 8 | ||
| 5 | 全产业链 | 6 | |||
| 6 | 休闲农业 | 6 | |||
| (三)主体活力 (10分) | 7 | 新型主体 | 5 | ||
| 8 | 创业创新 | 5 | |||
| (四)绿色体系 (16分) | 9 | 生态循环 | 6 | ||
| 10 | 清洁生产 | 5 | |||
| 11 | 美丽农业 | 5 | |||
| (五)质量品牌 (12分) | 12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6 | ||
| 13 | 农产品品牌 | 6 | |||
| (六)科技服务 (10分) | 14 | 科技创新能力 | 5 | ||
| 15 | 科技服务体系 | 5 | |||
| (七)体制机制 (12分) | 16 | 资金投入机制 | 4 | ||
| 17 | 建设管理机制 | 4 | |||
| 18 | 利益联结机制 | 4 | |||
| (八)综合效益 (10分) | 19 | 经济效益 | 5 | ||
| 20 | 社会、生态效益 | 5 | |||
| 合计 | 100 |
现代农业园区名称:
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字)
浙江省特色农业强镇验收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编号 | 二级指标 | 权重 | 县自评得分 | 省考评得分 |
| (一)规划布局 (10分) | 1 | 功能区块(旅游接待) | 5 | ||
| 2 | 基础设施 | 5 | |||
| (二)主导产业 (25分) | 3 | 产业特色 | 5 | ||
| 4 | 主导产业规模(产值占比) | 8 | |||
| 5 | 全产业链 | 6 | |||
| 6 | 经营主体(龙头企业) | 6 | |||
| (三)农旅融合 (18分) | 7 | 农耕文化 | 6 | ||
| 8 | 接待能力(观光点、接待人数) | 6 | |||
| 9 | 休闲农业规模(年收入) | 6 | |||
| (四)绿色发展 (15分) | 10 | 清洁生产 | 5 | ||
| 11 | 生态环境 | 5 | |||
| 12 | 美丽农业 | 5 | |||
| (五)质量品牌 (10分) | 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5 | ||
| 14 | 农产品品牌建设 | 5 | |||
| (六)科技创新 (12分) | 15 | 科技推广应用 | 4 | ||
| 16 | 设施装备水平 | 4 | |||
| 17 | 互联网+农业 | 4 | |||
| (七)建设管理 (10分) | 18 | 组织领导 | 3 | ||
| 19 | 资金投入及管理 | 4 | |||
| 20 | 综合效益 | 3 | |||
| 合计 | 100 |
特色农业强镇名称:
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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