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NCZ(GY)000455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公安分局无人机管制设备采购项目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无人机管制设备的采购需求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6年04月21日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无人机管制设备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无人机管制设备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60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日历天
保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投标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每年免费对设备进行系统升级一次,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设备供货安装验收完成后付70%
包装和运输方式1. 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标准 (1)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标企业须承诺设备质保期为3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1 | A****-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手持无人机探测设备 | 套 | 3 | 30000.00 | 否 | 标的1-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1.探测频率范围:65MHz-6GHz 2.多机型识别:支持对大疆、通道、哈博森、小米、以及RID广播无人机进行探测 3.定位机型:支持对大疆、RID广播无人机进行定位 4.探测距离:城市****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 | A****-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 便携察打一体设备 | 套 | 1 | 160000.00 | 否 | 标的2-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1.发射频率: 第 1 信道:(800~1240)±5MHz; 第 2 信道:(1360~1800)±5MHz; 第 3 信道:(2310~2750)±5MHz; 第 4 信道:(5100~5540)±5MHz; 第 5 信道:(5540~5980)±5MHz 2.输出功率: 第1信道: (43.00±2.00)分贝; 第2信道: (43.00±2.00)分贝; 第3信道: (46.00±2.00)分贝; 第4信道: (43.00±2.00)分贝; 第5信道: (46.00±2.00)分贝; 3.侦测模式:具备协议解析、频谱探测两种侦测模式。 ★4.探测频段:20M-6Ghz,支持重点频段探测430MHz、760MHz、 840MHz、915MHz、1.2GHz、 1.3GHz、1.4GHz、1.8GHz、 2.1GHz、2.45GHz、2.7GHz、 3.2GHz、3.5GHz、3.8GMHz、 4.2GHz、4.7GHz、4.9GHz、 5.1GHz、5.2GHz、5.3GHz、5.6GHz 和 5.8GHz 频段。 5.探测带宽显示功能:设备显示的检测带宽≥480MHz; 6.侦测距离:设备采用协议解析和频谱探测模式最远侦测距离均≥3km(无遮挡通视工况); 7.侦测精度:侦测方位角精度(均方根)应≤0.5°;侦测距离精度(均方根)应≤5m; 8.多目标探测功能:设备一次侦测无人机≥60架,不同品牌≥6种,不同型号≥28种,可定位遥控器数量≥55个; 9.设备内置陀螺仪,实时显示设备定向发射信号方向和目标无人机方位;支持国产化定位功能。 10.供电方式:设备支持电池和AC 220V供电,电池可更换,支持边充电边使用。 14.设备尺寸:≤320*130*368mm(L*W*H),质量:≤7kg; 15.操控屏幕:≥10.1英寸触摸屏。 标“★”项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证明,无报告视为负偏离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 | A****-无人机 | 车载全向无人机察打一体设备 | 套 | 1 | 350000.00 | 否 | 标的3-无人机:1、发射频率: 第 1 信道:(360~800)±5MHz; 第 2信道:(800~1240)±5MHz; 第 3 信道:(1360~1800)±5MHz; 第 4 信道:(2310~2750)±5MHz; 第 5 信道:(5100~5540)±5MHz; 第 6 信道:(5540~5980)±5MHz 每个通道最大发射带宽440MHz。 2、输出功率: 第1信道: (43.00±2.00)分贝; 第2信道: (43.00±2.00)分贝; 第3信道: (43.00±2.00)分贝; 第4信道: (46.00±2.00)分贝; 第5信道: (43.00±2.00)分贝; 第6信道: (46.00±2.00)分贝; 3、侦测功能:支持协议解析、频谱探测两种侦测模式。 ★4、探测频段:20M-6Ghz,支持重点频段探测430MHz、760MHz、 840MHz、915MHz、1.2GHz、 1.3GHz、1.4GHz、1.8GHz、 2.1GHz、2.45GHz、2.7GHz、 3.2GHz、3.5GHz、3.8GMHz、 4.2GHz、4.7GHz、4.9GHz、 5.1GHz、5.2GHz、5.3GHz、5.6GHz 和 5.8GHz 频段; 5、最大探测距离:≥5km(净空环境下) 6、探测带宽:≥480MHz 7、最大有效干扰距离:≥2km(通视条件) ★8、精准打击:可对同方向、同品牌型号、同工作频段的两架无人机,只干扰其中一架无人机,不影响另一架飞行。 9、电子围栏:支持设置管控区****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无人机管制设备
培训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保险/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中标后每年免费对设备进行系统升级一次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甲方责任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约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内容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乙方责任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日历天
违约责任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验收方案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设备供货安装验收完成后付70%
包装和运输方式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设备质保期为3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依据《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四条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30.00 | 招标文件中带“★”项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能够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每一项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扣2分;投标人每一项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扣1分,两项扣完为止。 |
| 3 | 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 | 15.00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商品质量安全保证) ,合理性好,针对性强,得15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合理性较好, 针对性较强,得12 分。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合理性和针对性内容基本符合项目情况,得8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合理性和针对性内容差得4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4 | 实施方案及措施 | 10.00 | 供应商针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交货计划及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方案与培训措施、验收计划与保证措施等内容。 (1)方案及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方案措施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了完善的方案措施的得10分; (2)方案及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案措施,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及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缺少相关方案措施的得3分; (4)方案及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没有相关方案措施,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15.00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体系(明确技术支持人员、服务快捷程度、运维服务)等,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在项目技术支持人员、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内容能够充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期内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售后机构设置情况等进行打分。 1、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尽完善、响应到位,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表述完整全面,售后服务工作流程科学具体细致,售后机构设置完善,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表述详细周密、保障性强,补救措施详细具体,整体方案逻辑缜密,贴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15分; 2、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有响应要点,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表述完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具体,售后机构设置明确,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表述科学,补救措施有要点表述,整体方案逻辑清晰,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10分; 3、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表述清楚,售后服务工作流程表述相应明确节点,售后机构设置简易,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 处罚措施表述仅有关键要点,补救措施有要点表述,整体方案逻辑顺畅,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的,得5分; 4、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片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表述笼统,售后服务工作流程粗略,售后机构设置简易,针对本项目质保期内若出现采购人联系不到或联系到人员但无人响应或响应不及时的处罚措施表述空洞,整体方案逻辑混乱,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的,得1分; 5、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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