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安庆2026年04月24日
各评估服务提供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待处置车辆需经专业机构评估后进入处置流程。我中心近期拟对9台公务车进行车况、使用性能等评估,现公开征集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服务提供商,为我中心提供车辆评估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1.评估标的:9辆公务车
2.评估车辆信息:
| 序 号 | 车牌号 | 车主单位 | 品 牌 | 取得日期 |
| 1 | 皖HGL166 | 桑塔纳 | 2008-04 | |
| 2 | 皖HGL199 | 桑塔纳 | 2008-04 | |
| 3 | 皖HGL320 | 桑塔纳 | 2008-04 | |
| 4 | 皖HC2229 | 别克 | 2008-12 | |
| 5 | 皖H00858 | 别克 | 2007-04 | |
| 6 | 皖H00598 | 别克 | 2013 | |
| 7 | 皖HB4815 | 本田 | 2007-07 | |
| 8 | 皖HF7620 | 安庆宜城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江铃 | 2013-7-30 |
| 9 | 皖HGL398 | 安庆宜城公路机械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 桑塔纳 | 2013-7-30 |
二、评估服务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 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持有国家认可的评估资质证书,具有从事相关评估服务的法定资格及报废客车评估业绩。
3. 评估过程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4. 提供的评估报告应详尽,明确评估方法、过程及结论(包括对车辆技术状况、使用价值、维修成本等方面分析,并提出如何处置等方面的建议)。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与条件
1.评估工作应在接到委托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
2.评估费用应在报价中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报价提交要求
1.按格式要求提供详细的报价文件,报价单上需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数额。
2.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以证明其正式性和有效性。
3.报价单上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信函发送方式等信息。
五、报价提交方式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评估服务供应商,请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送达地址:中兴大街157号公路大厦12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送达时间:****上午9:00前。
评定时间:****上午9:00。
六、其他事项
1.本询价公告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承诺。
2.我中心将综合考虑资质、报价及服务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服务供应商的选择。
3.我中心保留对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