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解除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四川宜宾2025年07月07日
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要求,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宜宾市****点击登录查看违约处理决定书》(兴医保中心〔2025〕决第23号),现将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文县****
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
负责人
地址
解除原因
1
四川高济康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文县恒阳广场店
张永燕
兴文县****
违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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