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迪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藤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ZZC2025-G3-220041-DTGS)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梧州2025年07月11日
东方有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收到贵公司以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关于《藤县****
质疑事项:高价中标
事实依据: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规则,我公司价格比中标单位低,我们技术文件是中科院农业信息化领域专家亲自参与编写,技术分自评得分应高于其他单位,若价格分计算无误,总分应高于其他投标单位。贵单位未公示详细评分细则,我司质疑计算是否存在偏差或标准适用不当
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和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经核查评标委员会已经根据招标文件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各项评审得分无误,不存在计算偏差或标准适用不当的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六条:“……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的规定,本项目不予公开评标情况的各项详细评分得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