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赤协(示)2025-6
内蒙古赤峰2025年07月11日
赤协(示)2025-6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159071公顷 | 宗地坐落: | 红山区**** | ||||||
年限: | 21年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出让价: | 7.4254万元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0.159071 | ||||||||||
受让单位: | 赤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备注: | 1、该宗地为历史遗留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地上房屋已分散登记并进行转让,各套房屋权利人按照《赤峰市**** | ||||||||||
宗地编号: | 赤协2025-9 | 宗地总面积: | 0.342728公顷 | 宗地坐落: | 红山区**** | ||||||
年限: | 16年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出让价: | 63.7812万元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0.342728 | ||||||||||
受让单位: | 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区**** | ||||||||||
备注: | 1、该宗地为历史遗留划拨土地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地上房屋已分散登记并进行转让,各套房屋权利人按照《赤峰市中心城区历史遗留非住宅房地产划拨土地改为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的处理办法》(赤政办发〔2024〕37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性质方可由划拨变为出让。 2、该宗地总用地面积3427.2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出让截止日期为****。 3、权利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区支行所属1243.38平方米房屋分摊446.95平方米土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160037元;权利人王永所属4350.92平方米房屋分摊1564.85平方米土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477775元,其他权利人需按照赤政办发〔2024〕37号有关规定重新核算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
二、公示期:**** 至 ****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八、联系方式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权益科单位地址:赤峰市****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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