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公告编号HK202604110705433(32616、200805020)
海南海口2026年04月14日
王全香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线上一窗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
| 权利人 | 王全香 |
| 证号/编号 | 32616 |
| 坐落 | 海口市**** |
| 面积 | 80㎡ |
| 权利人 | 海南中谷物业有限公司 |
| 证号/编号 | **** |
| 坐落 | 海口市**** |
| 面积 | 18.29㎡ |
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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