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扑火物资采购项目
四川凉山2026年04月19日
中国·四川(西昌)
202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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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BY****。
签订地点:西昌市。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百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扑火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货物明细
|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
|—-|—-|—-|—-|—-|—-|—-|
|指挥服|BY-02Z|套|40|0.058|2.32| |
|巡山户外服装|帽子|NF00CF8C| | |0.0398|1.194| |
| |衣服|135265| | |0.098|2.94| |
| |裤子|124080| | |0.058|1.74| |
| |鞋|910589| | |0.056|1.68| |
|扑火服|BY-05FL|套|1290|0.1197|154.413| |
|油锯|MS251|台|100|0.182|18.2| |
|保温水壶|LY-2000-12|个|50|0.0168|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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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筒|BHL622|支|100|0.0498|4.98|
|单兵帐篷|冷山1|个|30|0.119|3.57|
|睡袋|FS - R02|个|30|0.249|7.47|鹅绒|
|帐篷灯|CL30R|个|30|0.096|2.88|
|充气垫|64141|个|30|0.0186|0.558|
|防潮垫|CM - 015|个|30|0.0098|0.294|
|望远镜|10*50|个|4|0.13|0.52|
|合同总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叁万伍仟玖佰玖拾元整|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零叁万伍仟玖佰玖拾元,即 RMB¥****.00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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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3、在收到全部货物后7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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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
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
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
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
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在
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
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贰佰零叁万
伍仟玖佰玖拾元,即 RMB¥****.00 元(如遇财政结算
等特殊时期,付款时间顺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
的5%作为质保金(即¥101799.5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
零壹仟柒佰玖拾玖元零伍角整),在货物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由甲方退回至乙方指定账户。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
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
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
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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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
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
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
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
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
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
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
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
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60天,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
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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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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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七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甲方所在地财政部门各一份。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四川百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张迎英
地址:
地址:成都高新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西区支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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