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宫河镇宫河村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城乡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预审公告-合同
甘肃庆阳2026年04月20日
ZNGC2026 - 0009 - 01号
甘肃恒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评标小组****在庆阳市****
| 标段名称 | 正宁县****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中标范围 | 详见附表 |
| 中标内容 | 1、中标金额:(小写):****.690000元(大写):柒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壹拾贰元陆角玖分 2、工期:24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部组成:项目负责人:温晓娜; 技术负责人:彭建琦;安全生产负责人:王维东; 施工员:李娜;质量员:娄芳芳; 安全员:闫凯; |
交易中心:
****
招标人:
****
监督单位:
****
代理机构:甘肃弘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内容:拆除原有人行道硬化26737.91㎡,新做人行道硬化24416.85㎡,新做入户路硬化2639.90㎡,新做盲道硬化1821.06㎡,维修水毁道路334.00㎡,新做路沿石7680m,水毁路土方1776m³,De200 PVC污水管线3525m,钢筋混凝土700*700mm检查井50座。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正宁县****
合同签订后请将合同(PDF格式)上传至电子服务系统。中标保证金自合同(协议书)上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 (HY - 2026 - 0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正宁县****
发包人(全称): 正宁县****
承包人(全称): 甘肃恒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正宁县****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4 月 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2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4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温晓娜。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2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正宁县****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 正宁县****
承包人: (公章) 甘肃恒远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周保有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MA740F1T86
地址: 正宁县****
地址: 正宁县****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745300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庆阳市****
账号:
账号: ****007009